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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视频网站提个醒

信产部和广电总局于2007年12月29日联合发布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,其中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,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。

我无意于对《规定》做详细的解释,那是很危险的事情。《规定》出台后的反应不可谓不大,大致有两种看法。

首先做出回应的是国内web2.0环境下的视频网站,代表自然是老大哥“土豆网”。业内人士认为,该规定并非针对优酷、土豆等本身不生产视频、完全依靠网友上传视频的传播类视频网站;而是针对自身拍摄、生产视频节目、并且依靠互联网传播的制作单位。也有人从乐观角度分析,认为国家对互联网视频节目制作传播的政策有所放宽,扩展了可以进入视频节目制作领域的企业类型。对此,我没有异议。

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很快,作为传播媒体的功能也越来越明显。视频网站的历史不长,但异常活跃。笔者混迹网络数年,见证了视频网站的威力。木子美的时代靠性爱日志走红,如今则靠大胆视频露脸。芙蓉,杨二,二月丫头,流氓燕等等给一脱成名做了最好的诠释,山东二哥,陆风哥哥,内衣哥哥等等则效而仿之,实为世人不耻。看过他们视频的人,岂止恶心、变态所能形容。只是不懂,如此看来肮脏的东西如何还被冠以红人之名。作为文明古国,互联网这块阵地需要清扫干净。既要打扫,困难是要面对的,那就是利益冲突。言论自由是很奇怪的事,不说吧,不足以广视听;说了吧,往往会引导舆论。视频网站要吃饭,那么所谓的网络红人就是他们的宝。恶心不是视频网站要纠正的东西,因为吃饭才是第一位的。于是,雅阁女继续她的雅阁语录,不同的是青娱乐的用户越来越多。利益与文明冲突时,文明很难真正的存在,这的确是个问题。

做小偷,做强盗只能富及一时,企业也是如此。若企业不能从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立场出发,肯定不会长久。视频网站要做长久,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舆论导向。视频网站制造了让人不赤的网络红人,却鲜有名符其实者。曾看到多才多艺的网友无人问津,而那些露点乱舞者却成了网站名人,真是悲哀!

视频网站,于网上文明举足轻重,实愿三思!

本文仅代表个人看法,如有冒犯,请告之!

分类:事件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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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1-08 13:47